某些企業為了利益弄虛作假,置生態環境于不顧。近日,青島市即墨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通過偽造在線監測數據污染環境案。
據了解,某玻璃有限公司系青島市重點排污單位,主要生產玻璃制品等。該公司配套建設的煙氣自動在線監測設施被用于監測實時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數據。自2021年6月以來,相關監測數據超標,該公司未找到解決方案,負責該公司環保工作的黃某伙同劉某等為讓在線監測數據符合標準,在數據超標時以拔掉自動監測設施進氣管或向進氣管濾芯內加水等手段干擾自動檢測設施,偽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監測數據。
2022年10月,生態環境部門對該公司進行聯合檢查發現,上述自動監測設施的進氣管處于拔出狀態。案發后,該公司繳納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
即墨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黃某、劉某違反國家規定,排放有毒物質,嚴重污染環境,其行為均構成污染環境罪,應予懲處。鑒于黃某具有自首情節,二被告人均自愿認罪認罰,經判前調查評估,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以污染環境罪,一審分別判處被告人黃某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7000元;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7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禁止二被告人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與排污或者處置危險廢物有關的經營活動。
【法官說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一)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等依法確定的重點保護區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二)向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農田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四)致使多人重傷、嚴重疾病,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死亡的。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p>
保護生態環境,人人有責。經濟發展不能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罔顧法律,抱有僥幸心理,造成嚴重環境污染,將觸犯法律底線走上犯罪道路。對此,法院提醒,廣大市民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要增強環保意識,依法獲取經濟利益的同時要注重環境保護,自覺做環境保護的遵守者、踐行者、監督者,如發現環境污染行為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以實際行動保護我們賴以生存的家園。
青島財經日報/首頁新聞記者 楊志堅 通訊員 高碩 安睿
責任編輯:林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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